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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医临床鉴定
(一)鉴定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重伤、轻伤、轻微伤)
2.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伤残程度评定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
4.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
5.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6.治疗终结时间鉴定
7.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评定
8.护理依赖评定
9. 医疗损害鉴定
(二)需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第1-8项鉴定项目需提供的鉴定材料:
(1)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小结)、诊断证明书、手术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
(2)影像学资料:受伤或发生疾病后所拍摄的X光片、CT片、核磁共振(MRI)片;
(3)保险理赔的要提供保险合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书;
(4)交通事故相关鉴定要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交通事故证明;
(5)委托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
2、第9项鉴定项目需提供的鉴定材料:
(1)病历资料:提供所就医的医院全部病历资料;
(2)影像学资料:提供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复查所拍摄的X光片、CT片、核磁共振(MRI)片;
(3)医疗机构许可证、医生执业证;
(4)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5)医疗机构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委托书(人民法院委托的除外)。

二、法医病理鉴定
(一)鉴定项目
1.尸表检验的死因鉴定
2.尸体解剖的死因鉴定
3.致伤(死)物认定
(二)需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伤后有住院的,需提供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小结)、诊断证明书、手术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和影像学资料(受伤或发生疾病后所拍摄的X光片、CT片、核磁共振(MRI)片);
2.交通事故死亡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交通事故证明;
3. 委托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

三、法医物证DNA鉴定
1.亲子鉴定
需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
(2)检材(血液、唾液等)需到鉴定机构现场采取。
2.个体识别
(1)委托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鉴定的检材(血液、唾液、精斑等);
(3)与检材进行比对的样本(血液、唾液等)需到鉴定机构现场采取。

四、法医毒物鉴定
(一)鉴定项目
1.毒物、毒品分析
2.常见有机毒物、无机毒物、挥发毒物分析
(二)需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鉴定的检材:血液、毛发、尿液、组织、液体物、固体物等。

五、文书鉴定
(一)鉴定项目
1.笔迹鉴定
2.印章印文鉴定
3.印章和文字形成时间顺序鉴定、文字形成时间顺序鉴定
4.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5.变造文件、污损文件鉴定
6.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
(二)需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鉴定的检材(文书材料);
3.笔迹鉴定,需提供与检材同时期书写的笔迹样本和鉴定前书写的实验样本作为比对;
4.印章印文鉴定,需提供原始公章或原始公章盖好的样本;公安机关备案的,需提供印鉴备案表;
5.文书形成时间鉴定,需提供与检材同时期的样本作为比对;
6.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需提供被仿制的证件、证书、票据的真本。

六、痕迹鉴定
指印鉴定需提供的鉴定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鉴定的检材(指印);
3.提取需鉴定人员的十指指印样本作为比对。